3月2日下午,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互聯網平台的社會影響及其治理路徑研究”課題組在beat365舉辦了“平台經濟健康發展:創新與競争”專題研讨會。本次會議邀請了來自中國政法大學、東北财經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人民大學、中國體制改革研究會、以及國家發改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多位專家學者。會議由項目首席專家王勇教授主持。
王勇教授首先向與會專家們介紹了此次會議召開的背景。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建設數字中國,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2022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也是提出要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提升常态化監管水平。要支持平台企業在引領發展、創造就業、國際競争中大顯身手。這表明以支持平台經濟健康發展為目的的常态化監管已成為下一階段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基本指導思想。在此背景下,重要且富有挑戰性的任務是建設既能激發活力又能保障安全的平台經濟治理體系。本次會議圍繞“平台經濟健康發展:創新與競争”展開,包括如何從人工智能新趨勢分析平台企業推動數字經濟創新的作用、如何從技術進步理解平台經濟的動态競争、如何從流量和注意力視角看待平台企業的跨界競争、平台經濟常态化監管如何平衡公共規制手段和市場競争手段等議題。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首先從數字經濟的定義出發,對數字經濟中的競争與創新做出總體概覽與探讨。時校長表示,數字時代的競争,是數據的競争、網絡的競争、ICT的競争。在ICT技術加速變革、數據愈發豐富的當下,數據與數據的關系就可以賦能到生産過程中,故而使得數據變成了生産要素。時教授認為,數據是基礎、算法是關鍵、算力是條件、資本是保障。一個公平競争的市場環境也将極大程度地鼓勵創新。如果沒有創新,競争則會是存量競争,零和博弈,你死我活;而預防壟斷、鼓勵創新的目的就是創造增量競争的環境,将蛋糕做大,創造非零和博弈,從而實現共同發展與共同富裕。
東北财經大學副校長汪旭晖對與會專家的多樣性給予了肯定,認為互聯網平台治理是跨學科領域,不同學科的專家可以提供不同視角。汪校長随後指出,平台市場反壟斷的困境,源于平台生态壟斷和平台企業規制的錯配。汪校長表示,這樣的錯配源于目前反壟斷規則制定,仍然是工業經濟下的模式。對于工業經濟,壟斷源于範圍經濟和規模經濟,但對于平台經濟,壟斷來源于平台企業和用戶長期互動過程中形成的生态關系;對于工業經濟,所有方向都可以實現壟斷,但對于平台經濟,一個平台很難在所有方向都形成壟斷,隻能在多個方面拉攏用戶;對于工業經濟,市場勢力有産業邊界,而對于平台經濟,市場勢力可以跨界轉移傳遞。汪校長認為,平台資源具有公共屬性,而目前平台對其上資源較為普遍的私有化運用,也是影響公平競争的一類錯配。針對此問題,汪校長建議政府應當基于平台企業與平台用戶價值共創的角度來制定規則。制定立足于資源權屬的規制範式,促進平台生态良性競争。将資源分為數據、流量、信息,并分别設定監管部門。執法機構不再以壟斷視角審視平台行為,而是所有平台企業等同視之。
中國科學院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的呂本富教授以革新的視角,分享了諸多前沿觀點。呂教授認為,自然品和人造品的壟斷行為有着本質區别,不應混為一談。平台與平台提供的産品與服務,作為人造品,是技術和資本等形成的共識。平台經濟内壟斷和創新存在着二元悖論,這意味着有時候,要創新必須允許一定程度的壟斷,從而獲得資本矚目,吸引更多高級人才,促進技術進一步發展。呂教授認為,“數據産權”的概念沒有實際意義。正如網頁如無法被搜索引擎找到,則相當于不存在,在數字經濟的大背景下,數據沒有被使用,也就失去了意義。在很多場景下,數據所屬者必須主動交予數據,以換取效率的提升。
中國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李青女士從監管的角度出發,分享了自己對常态化監管的看法。李會長認為,目前的常态化監管有很多相互交織的問題。長期以來監管部門在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也顯現出了對民營經濟的不認可。對資本的監管也顯現出對資本無序擴張過度戒備的态度。資本作為生産要素融入企業後,對企業的監管一定是對企業行為本身的監管,而不是對資本的監管。而媒體與公衆都傾向于認為是資本的問題。行業監管與市場監管也比較混亂。李會長提出漸進式監管的模式,認為監管目标應當多元化,應堅持法制化,并充分發揮地方執法機構的力量。
中國社會科學院的蔡躍洲教授結合自己的研究項目,提出互聯網平台在不同發展階段的行為可能帶來不同的福利變化,故應依據發展階段确定監管理念與立場。平台網絡外部性,需要有些規模才能形成。所以在平台發展初期,應當采取更加寬容的态度;在平台的高速增長期,用戶規模越大,網絡外部性越大,越能降低成本,在平台不同發展階段應有不同的監管理念。
國家發改委企業所的張銘慎研究員進一步提出,在數字經濟的背景下,我們要從工業時代以所有權為中心的邏輯,轉變為數字經濟下的使用權為中心的邏輯,因為數字經濟下的所有權已經無法再作清楚的劃歸。平台企業在創新中承擔了技術發現者、技術應用者、技術贊助者與技術采納者的角色。平台之所以作為技術的發現者,也是因為有儲備才能發現。成功例子的背後還有更多沒有成功的積累和嘗試。在平台競争環境的構建方面,張老師認為,鎖定還是跨界、并購還是拆分是兩個需要思考的維度。平台市場上有鎖定性強的平台/業務,也有跨界性強的平台/業務,兩者是矛盾的,故應該分開設置監管模式。平台并購易導緻平台形成壟斷地位,而另一方面,因為流量具有通用性,拆分有可能從多個行業具有壟斷性,變成在單一行業具有壟斷性,所以平台的并購與拆分也是值得研究的方向。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王繼榮研究員則主要聚焦于ChatGPT的發展曆程,分享了中外互聯網環境的不同之處與類似ChatGPT的人工智能模型發展之間可能存在的關聯。在場專家們共同認為ChatGPT将引領搜索引擎革命,并給與融合了ChatGPT的微軟必應搜索以超越谷歌的可能。王勇老師也提出中國互聯網發展快,APP規模擴大,導緻數據更多局限于APP之内。沒有太多數據可以提供給類似ChatGPT的人工智能模型用以訓練,這可能會對國内類似模型的發展産生不利影響。經濟所孫震副教授也簡單分析了ChatGPT悖論,并認為數字經濟監管政策的搖擺未來可能會成為常态。
最後,王勇教授做了會議總結。他認為,未來需要建設既能激發活力又能保障安全的平台經濟治理體系。市場競争是推動平台經濟活力的來源,未來監管更多考慮的是在不觸及安全底線的基礎上,平衡行政監管手段和市場競争手段,更加充分發揮市場競争的作用。王勇教授指出平台經濟存在着四個特征性事實,包括平台企業争奪用戶激烈、獲客成本越來越高,平台企業的撮合業務收入占比較低、廣告業務收入占比較高,不同類型的平台之間跨界競争激烈,平台企業在時間維度上的動态競争激烈等。這表明,平台經濟無論是在獲取用戶和業務經營方面,還是橫向市場範圍以及縱向時間動态方面,都存在激烈的競争。因此,基于用戶注意力的平台經濟可競争性理論,王勇教授提出了常态化監管中應充分重視市場競争的作用,完善和規範流量分發市場發展、推動注意力資源商品化等建議。
供稿:李燕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