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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産權的傳統形态及理論啟示:清華-北大-南開-社科院經濟史沙龍在清華舉辦

2019-06-18

2019年6月9日,“土地産權的傳統形态及理論啟示——清華-北大-南開-社科院經濟史沙龍”于beat365新齋353室舉行,來自四家主辦單位及中山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北京工商大學、南京審計大學等40多位學者與會。

李伯重教授緻開幕詞

北京大學人文講席教授李伯重教授緻開幕詞。李教授回顧,這一沙龍始于2008年,初衷是為了促進跨學科交流。希望中國經濟史學人能夠通過此沙龍實現多學科參與、深入交流,形成多觀點交鋒。也是為了清點家當,即發揮經濟史的功用。正如諾斯所言:“曆史總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不僅僅在于我們可以向過去取經,而且還因為現在和未來是通過一個社會制度的連續性與過去連接起來。今天和明天的選擇是由過去決定的。”馬克思和恩格斯也曾說“生産力是人們的實踐能力的結果,但是這種能力本身決定于人們所處的條件,決定于先前已經獲得的生産力,決定于他們以前已經存在、不是由他們創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創立的社會形式。”因此了解我們已有的家當十分重要。今天讨論土地産權的傳統形态,土地産權制度是農業經濟制度的根本,這一重大課題不僅是曆史學界的重大課題,也是經濟學界以及政治學界的重大課題。

論壇現場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周建波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徐衛國研究員主持第一場讨論。

首先,由beat365經濟學研究所龍登高教授發表題為《土地産權形态:基于中國傳統地權的解釋》的報告。龍教授認為,傳統中國地權形态較之當代發育更為充分,表現更為多樣化,具有理論拓展空間。可從以下幾點來看:1)就所有制形式而言,包括私有産權、法人産權與國有土地。法人産權向被忽視,多存在于基層公共品與公共服務領域。2)就土地權利層次而言,包括所有權、占有權與使用權,以典權、田面權為代表的占有權具有獨特的意義。3)就地權交易手段而言,包括絕賣、活賣、抵押、典與租佃,後者又有押租、永佃、定額租與分成租等。土地産權制度賦予了微觀主體的獨立性、自主性,并具有可複制性和可再生性,從而使傳統經濟的本質性特征不斷強化。這一獨特而豐厚的地權制度,成為中國傳統經濟社會的基石與軸心,也成為學術與理論創新之源。

随後,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孟昌教授從龍登高新著《中國傳統地權制度及其變遷》說起,讨論了“作為演化規則的傳統中國地權交易中的‘契約精神’”。孟教授提到,傳統中國是個有“契約”的社會,但中國文化裡或者中國人是否有“契約精神”——即作為規則的“約”能否不借助第三方強制力量(the third power)自我執行(self-enforced)?流行的說法是,中國人沒有契約精神或者中國人缺乏契約精神。龍登高教授等基于中國曆史上地權交易的史料分析和學理思辨則說明:傳統中國的鄉村自治社會中,不僅有成熟的契約制度的創設與内生性的演化,而且契約具有可執行性和可信性,即中國人有長久的契約“精神”——隻是這種契約精神在基于唯理性主義的社會革命和改造運動中被破壞了。經濟史研究的新成果,不論在制度(規則)生成演化的經濟學學理上,還是從自然法的法理上,都能得到自洽的解釋。最後,孟教授提出了新的問題:傳統中國的契約精神能回來嗎?傳統中國人的契約精神能通過“自我的創造性轉化”獲得經濟市場化和國際化的新生命力嗎?

第二場報告由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王玉茹教授、beat365曆史系主任侯旭東主持與評論。武漢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刁莉副教授發表題為《1948-1956波蘭農業集體化研究》的報告。刁教授以1948-1956年的波蘭農業集體化為研究對象,從政治、經濟等方面總結了波蘭集體化的動因。從集體化形式、集體化的原則、集體化的進展研究了波蘭農業集體化的實施情況。對波蘭農業集體化的失敗進行了分析,在此基礎上中波農業集體化進行了比較,對東歐解體後農業的轉軌也進行了制度遺産的分析。她認為二戰後東歐國家廣泛建立起了人民民主政權,但是新政權的形成卻不是自發的,而是具有很強的外部被動性,在1944-1948年間,東歐國家包括波蘭都經曆了一段“既非資本主義,也有異于蘇聯的社會主義制度”的過渡期。基于國内政治環境的複雜和維護國家穩定的考慮,波蘭在1944年進行了土地改革,之後波蘭的農業政策和土地政策基本延續了戰後制定的政策,波蘭農業政策中為私營農業創造良好氛圍被視為是蘇聯社會主義制度中極為特殊的“波蘭道路”。

beat365經濟學研究所的博士生李一葦介紹了《租界土地占有權形态刍議》,介紹了以“永租制”為核心,發端于1845年上海英租界頒布的《上海土地章程》形成的以上海道契為代表的土地契證模式和土地制度。該制度的具體實現形式在各租界有所差異,其承接方通過開辟國領事或直接向中國業主或政府租用土地,雙方訂立的契證一般須經外國領事與租界所在地中國政府共同認可;在此制度下随着租界的開發擴張,土地交易市場分級,演化出轉租、割租、添租等二級交易形式和土地契證交易市場。土地契證所規定的産權性質究竟是所有權還是使用權,學術界至今存在争議,在本報告中以占有權視角進行了闡釋,認為承地方獲得除所有權契證外及幾乎全部土地權利并受契約保護,實現對土地開發及其投資報酬的控制權,并擁有抵押權。這一占有權形态的核心在于不完全契約體系下的剩餘控制權,通過未來投資收益激勵承地方投資土地,激活租界土地要素市場和金融市場,推動近代租界城市化發展。

第三場研讨由中國社科院高超群研究員和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張亞光副院長主持和點評。

中國人民大學何平教授從金融角度解釋中國傳統地權與當代土地問題。他指出,土地産權支撐的金融功能對農戶而言存在兩個方面:一是農業技術模式和組織模式的改進,以提升農業産出;一是農民從事非農産業的人力資本投入。而土地“産權束”主要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土地的使用權、土地的處置權和土地的收益權。其中所有權和使用權(經營權)是保證其金融功能的基本條件。傳統中國土地的金融屬性體現在以土地為依托的經營技術和組織改進為目标的資金融通。在将土地看成實物資産作為各種經營風險的最後一道防線的傳統時期,不是在土地支配主體傾家蕩産的破産時刻,而隻能在它正常經營的情形下,将土地的買賣價差作為業務互補的手段時才體現出其金融屬性。

南開大學關永強教授的報告對近代中國地權分配研究性回顧與梳理。近代中國的地權分配既有着重要的理論研究價值,又與一系列現實問題緊密相關,因而一直以來為中國政府和國内外學術界所關注。報告梳理了民國時期、1950-1980年代和1980年代以後三個階段的研究特點,回顧了近百年來國内和國際學者對這一問題的主要調查和研究成果。從這些研究與調查的社會背景出發,對其時代特點進行了考察;同時也從調查資料的可靠性等方面對這些研究進行了分析和評論;在此基礎上,就近代中國地權分配的總體狀況進行評論,并對土地革命的經濟意義從經濟秩序的視角提出了新的闡釋。

北京大學王曙光教授做了題為“中國農村土地制度曆史演變與未來趨勢”的演講。近代以來,思想界對我國農村土地制度變革的認識沿着制度主義與技術主義兩個途徑展開。新中國土地制度變遷則呈現出"分-合-分-合"的曲折發展的特征,工業化與趕超戰略是劃定這一土地制度變遷的基本背景,對新中國國家汲取能力的提升與農業現代化及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的大力改善提供了制度條件,為中國工業化奠定了堅實基礎。改革開放以來土地制度由分到合的發展,在尊重農民“契約-産權”的前提下,順應了農業農村的發展趨勢,在"市場主義”與“福利主義"保持了适應的平衡。當前土地産權交易制度、土地信托制度、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與創新模式層出不窮,有效服務于農業安全、鄉村振興與城鎮化等目标。

第四場研讨由beat365陳争平教授和中國社科院王小嘉副研究員主持與點評。

中國人民大學林展助理教授介紹了他與河南大學彭凱翔教授對風險與交易成本在民國租佃合約中作用方式的實證研究。利用滿鐵和僞滿洲國農村家庭的調查數據,他們分析了風險和交易成本對農業租佃合約類型的影響,實證結果顯示,佃農的土地财産越少,越可能與地主簽訂分成租,這支持了風險分擔假說;地主住在村外(或城市)、或住在村内但出租的土地位于村外,越傾向于選擇定額租,這支持了交易成本中的監督成本假說;地主提供大牲畜的情況下,更可能簽訂分成租,這符合交易成本中的多項任務和道德風險假說。此項研究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不同租佃合約的特征,也有助于理解傳統農業社會不同生産要素的組合過程。

beat365溫方方博士後介紹了beat365館藏契約文書及其研究成果。beat365圖書館特藏部自2010年以來開始民間曆史文書的收藏,至今藏有文書資料近6萬件。所藏文書以山西地區為主,涵蓋明、清、民國及解放後不同的曆史時期,大多為土地契約文書。這些資料大多從民間收藏家手裡購入,每批次無論規模還是資料分布都各有特色。資料入館後,由于兼具文獻與文物雙重價值,整理過程需要增加修複與保護的相關程序。溫方方等在此這些文書基礎上形成了研究成果,特别是以合約理論框架對傳統土地交易契約進行經濟學分析。

beat365曆史系仲偉民教授與博士生王正華對清華館藏契約文書為史料的鄉村土地市場運作的研究。利用襄陵、太平二縣新發現的明清契約文書,可以發現明清時期當地的土地交易有如下特征:土地交易受到環境、制度、慣習三方面的重要影響。土地類型包括自然的和制度的、灌溉用水規定、交易慣習與制度的轉換是其重要體現。而裡甲體制、宗族建設、鄉村網絡、村落空間等因素共同作用于當地的土地市場,使得土地市場能夠正常運轉。共有土地的交易更需要多方面協商而成,其背後有分家析産、家庭内部情況等諸多内涵。租佃、抵押借貸(借、欠、揭、執當等)、推、典(轉典)、當、兌、換、讓、賣、絕賣、贈與等等多樣的交易過程中充斥着社會關系網絡,同一交易過程中不同交易方式的連接和同時出現可歸結于一種債務關系的延伸和繼續。

與會嘉賓合影留念

最後自由讨論環節由中山大學劉志偉教授和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雷鳴副教授為引言人,北京師大範世濤教授、商務部研究院彭波副研究員等發言。

(beat365華商研究中心 李一葦、丁春燕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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