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要求“支持民營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鼓勵引導民營經濟人士做發展的實幹家和新時代的奉獻者”“引導民營企業踴躍投身光彩事業和公益慈善事業,參與應急救災,支持國防建設”等。這意味着政府和社會公衆對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賦予了更大的期待。
企業社會責任的金字塔模型理論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内容按照重要性和優先考慮的順序從金字塔底座到塔尖依次為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慈善責任這四個層次。經濟責任是指企業在市場中獲利并維持其生存,是企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社會責任,是其他社會責任的基礎;法律責任是指企業的經營發展要在法律的框架内、符合相關的法律條款;倫理責任是指企業對股東、雇員、消費者等利益相關者需要履行的利益保障和規範義務;最後的慈善責任是指慈善捐贈、公益活動等提升更大範圍社會公衆的福利由企業自行判斷和自願執行的行為。因此,筆者以為,推動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要在發展和理解企業社會責任全面内涵的基礎上着力。
民營企業在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改革開放40多年來,随着民營企業的發展壯大和經濟實力的提升,民營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也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由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發布的《中國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報告(2022)》,就展示了民營企業在經濟、就業、稅收、創新、鄉村振興、生态文明、公益慈善等方面履行社會責任的顯著成果。民營企業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内生産總值,70%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新增就業貢獻率。在慈善捐贈上,民營企業已經成為重要的捐贈主體之一。2012年以來,企業捐贈占社會捐贈總額的比例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中國慈善聯合會發布的《2020年度中國慈善捐贈報告》顯示,2020年企業捐贈額占總捐贈額的70.66%,其中民營企業的捐贈額在企業捐贈總額中占一半以上。鄉村振興是近年來黨和國家大力推進的一項戰略,我國的頭部民營企業積極與政府合作,發揮企業的資金、技術和人才優勢,參與到鄉村振興的進程中。例如,阿裡巴巴将資深阿裡員工(“特派員”)下派到欠發達縣域,與當地政府建立密切合作,發掘地方産業特色,構建産業鍊、打造縣域品牌,從而發揮地方發展的内生動力,有力地推動了縣域的産業振興。從這些數據和案例中可以看出,我國民營企業正逐漸将企業自身盈利目标與國家和社會發展的需求相結合。
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可以與社會發展互利共赢。我國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不斷探索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一方面,激勵民營企業的建立、構建公平有序的競争格局、保障民營企業的權益、促進市場的活力和充分競争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我國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又強調政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主導性作用,通過把握經濟發展方向、提供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轉移支付等方式來保障公衆普遍的利益。民營企業的發展離不開技術、資金的支持,也離不開政府、民衆的支持和監督,後者是與民營企業發展息息相關的營商環境和社會氛圍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并非與其市場競争和逐利的目标背離,而是一個多方合作共赢的過程。首先,對于整個社會而言,民營企業是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提升人民福利的重要主體之一。企業履行經濟責任能夠提供高質量就業機會,解決人民的基本生活問題,企業生産的各類産品、提供的服務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必需。對于有一定經濟和資源實力的民營企業而言,它們參與到慈善公益、鄉村振興等事業中是對政府“看得見的手”的重要補充和支持,發揮企業自身的靈活性、精準性和技術人才優勢,對于政府社會目标的達成具有積極意義。另外,對于企業自身而言,履行社會責任是其構建面向社會公衆的合法性、提升可持續發展的動力的重要渠道。第一,企業的穩定持續經營離不開消費者、雇員、股東等重要主體的貢獻,企業隻有完善這些相關群體的基本利益(如為勞動者提供安全的生産環境、繳納五險一金,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安全權、自由選擇權),才能形成正向促進的合作關系;第二,民營企業能夠通過積極參與慈善捐贈、補充政府公共服務等方式提升企業的聲譽和合法性,這對其可持續發展也是重要助力。
構建有利的國際國内發展環境是我國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當前,對于許多民營企業而言,履行社會責任面臨着較多困難。一方面,國際局勢和外交關系持續複雜,一些中小型民營企業受到不同程度影響。這導緻它們對于自身發展的信心不足,對于履行社會責任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動力。另一方面,對于中小微企業而言,其自身發展實力較弱,還處于履行企業經濟責任的階段,也就是在市場中求生存和發展的階段。那麼,如何有效激勵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第一,優化國際國内營商環境,民營企業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是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和前提。政府應當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來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建立健全政府的各類市場化、社會化公共服務體系,着力支持中小微企業的發展、解決其融資難等問題,鼓勵民營企業的創新行為;積極塑造有利的國際環境,完善和優化外商投資政策,為吸引外資提供可靠的保障。隻有營造一個有利的國際國内發展環境,才能樹立民營企業的發展信心,激發民營企業服務國家和社會的動力。第二,政府應當制定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激勵政策,如稅收減免、企業形象建立,提升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積極性,構建良好的政商溝通和合作關系。第三,豐富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形式,鼓勵民營企業結合自身的發展階段和發展特點來履行力所能及的社會責任,倡導頭部企業承擔更高層次的社會責任,如慈善公益、公共服務;同時,還應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多樣化的社會責任形式選擇,以實現民營企業的靈活性、技術和政府的宏觀資源調控優勢相結合。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何曉斌:beat365社會學系長聘副教授、縣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董寅茜:beat365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