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作為進一步落實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重頭文件,《意見》多次提及對社會數字化發展的要求。在此背景下,beat365政治學系長聘教授、數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張小勁提出,有必要進一步明确數字社會的定義,加深對數字社會創新的理解。本文結合數字政府建設引領數字社會發展的主張,重新界定了數字社會與數字社會創新的概念,提出數字社會創新發展的五大要素,并讨論了有關我國現有數字社會創新實踐圖景的研究與思考。
一、數字社會與數字社會創新
當前,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數字化發展,明确提出數字中國發展戰略,加快建設“數字社會”,以數字化轉型整體驅動生産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變革。在黨中央的領導下,全國各地都在積極推動數字社會發展。《意見》也多次提到數字社會發展的問題,社會各界都在深刻思考如何将數字技術更好地服務于社會治理、提高治理能力、提升治理效能。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亟須厘清數字社會以及相關聯的數字社會創新發展的概念,加深對數字社會的認知,明确數字社會的創新發展路徑。
目前,對于“數字社會”及其所指稱的對象,社會各界有着不同的見解和定義,因此也衍生了不同的詞語用法。
首先是一種廣義和寬泛的整體型界定。按照這樣的界定,數字社會被看作繼工業革命之後第四次科技革命進程當中湧現出來的新型社會狀态,是以信息化、網絡化和數字化為特征的新科技革命條件下的新型發展樣式,是數字化工具得到系統性應用和全面滲透的新型生活樣态。因此,有人認為,數字社會是人類社會正在快速進入的新的發展時期。這顯然是一個總成的類屬概念。
其次是另一種狹義和聚焦的要素集成型界定,更強調構成性和發展型内容。例如2021年11月,全球移動通信系統協會GSMA發布《2021年亞太地區數字社會報告》。作為連續的第6個年度報告,它追溯跟蹤了11個國家(澳大利亞、孟加拉國、印度、印度尼西亞、日本、馬來西亞、巴基斯坦、新加坡、韓國、泰國和越南)在數字社會關鍵方面的進展,其中羅列了數字身份、數字公民身份、數字生活方式、電子商務等要素構成。
再次則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關聯性和比較型界定。早有社會建設、社會管理和社會治理等概念接續展開,并且與經濟領域、政治領域和生态領域等并行的思考框架,無疑為界定數字社會開通了新的思路。“十四五”規劃建議提出,“發展數字經濟,推進數字産業化和産業數字化,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争力的數字産業集群。加強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建設,提升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在這裡,數字社會與數字經濟、數字政府共同構成了數字中國發展的“三位一體”。“十四五”規劃綱要則在第五章“數字中國”裡再次明确了數字經濟、數字社會和數字政府的“三位一體”構成,而且進一步論述了數字社會的含義:“加快數字社會建設步伐:适應數字技術全面融入社會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趨勢,促進公共服務和社會運行方式創新,構築全民暢享的數字生活。”并且提出了數字社會意味着要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務、建設智慧城市和數字鄉村以及構築美好數字生活新圖景等内容。
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2021年5月,浙江省以省級地方标準(DB33/T 2350—2021)的方式公布《數字化改革術語定義》,其中對“數字社會”的釋義是:“數字社會:為了滿足群衆高品質生活需求和實現社會治理現代化,以與社會治理相關的數據、模塊及應用為手段,為群衆提供全鍊條、全周期的多樣、均等、便捷的社會服務,為社會治理者提供系統、及時、高效、開放的管理方式,形成城市和鄉村更公平、更安全、更美好的一種社會形态。”可以說,這一釋義既指出了數字社會作為發展目标的屬性特征,即高品質生活與現代化治理,也強調了數字社會所特有的工具特征,即與社會治理相關的數據模塊及應用,同時還指出了數字社會的涵蓋範圍即包括城市和鄉村地域在内的、包容全部人口共享的優質的社會服務和優化的社會治理。值得注意的是,這個釋義中用群衆和社會治理者的相對提法,極簡約卻極具包容性地指出了數字社會的基本主體,意味着“群衆”既是數字社會發展的歸宿和目的,同時又是社會治理的行動者。
此外,這個釋義強調了數字社會的發展指向及其正當性,但在技術應用的界定上卻過于狹隘,僅限于“與社會治理相關的數據模塊及應用”。實際上,數字化時代科技創新的廣泛性、多樣性和交疊性及其産生的溢出效應,往往會帶來始料未及的結果和影響;數字科技應用的革命性創新乃至颠覆性創新更是會形成超出初始意圖的突破和拓展。所以,數字社會的概念應更具包容性。
《意見》明确指出:“做好與相關領域改革和‘十四五’規劃的有效銜接、統籌推進,促進數字政府建設與數字經濟、數字社會協調發展。”就此而論,綜合不同角度、各個階段、多種理解,我們以為,數字社會是數字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疊代升級與社會現代化持續推進的深度融合。這裡所強調的是持續和廣泛的動态發展,而這種動态發展又是數字信息技術與社會現代化轉型共同融彙、共同驅動和共同展現的。
正是根據這樣的理解,所謂“數字社會創新”是在數字社會建設和發展進程中具有開創、引領意義的創新實踐。這是“數字社會”的下位概念,而在中國當下的社會治理場景中,數字社會創新指在既有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格局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體系中,增添“科技支持”的新面向。這是一種指向未來科技發展形塑社會生活樣态并影響社會治理的新方向,為此還必須用“數字社會創新發展”的概念加以概括和讨論。
二、數字社會創新發展的五大要素
為了更好地理解“數字社會創新發展”的概念,我們通過資料搜集、調研考察、公開征集等方式彙集并分析了包含有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區、社會組織、公司等100多家主體單位所提出的200多份數字社會創新案例,然後從案例屬性、應用内容和應用範圍的角度,全面地考察了其中數字技術如何賦能和優化社會治理的現實狀況,總結歸納了數字社會創新發展的五大關鍵要素,從而加深了對數字社會創新的認知。
一是發展理念的創新性。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對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主張和要求,數字社會始終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數字社會創新首先需要樹立新發展理念,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和《意見》對加快數字社會建設所作出的部署安排;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的新發展理念;進而适應各地數字社會建設發展的特定要求。
二是社會服務的普惠性。數字社會創新更應該以利用數字技術造福人民群衆為宗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可及性、便利性、普惠性和時效性,增強人民群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豐富數字化應用場景,提高公共服務的品質,圍繞民生保障重點領域推動數字化服務的普惠應用。
三是數字技術的普及性。社會的數字化發展和轉型立基于數字技術的持續發展,因此,數字社會創新應該充分利用5G、物聯網、互聯網等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人工智能、區塊鍊等新型技術,數據中心、智能計算中心等算力算法聚集地,搭建特定的應用平台、應用程序或應用系統等基礎體系,促進資源要素整合,提升資源配置效率;重視數據安全保障,做好個人權益保護、加強社會信用維護、推進網絡空間治理,提高數字技術的普及性。
四是治理效能的普适性。多樣社會群體的發展利益是數字社會建設的題中之義。因此,數字産品與服務需要在實現社會治理提質增效的同時,能展現出對數字弱勢群體的包容度和友好度,助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體系。
五是應用場域的特适性。鑒于不同區域數字發展的水平差異、應用場景的特殊化以及服務群體特征與需求的差異,數字社會創新應當結合實際的綜合治理能力和特定場景,進行個性化、定制化的資源配置,實現因地制宜,發揮數字技術最大的服務效能。
正是通過實踐案例的考察和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數字社會創新實踐所體現的上述五大要素,能夠呈現一種典型的“閉環發展”:從服務的需求、管理的需求和治理的需求出發,運用數字化技術的嵌入,數字技術應用的推廣普及,以快應答、高适配和高品質的方式提供優質化的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和社會治理;随着新的數字技術的疊代升級,又進一步擴大應用譜系和鍊條,再度推進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和社會治理工作的提質增效減負;由此,數字社會的發展和轉型将會保持正确方向,不斷生成良政善治的創新成果。
三、數字社會創新實踐的共性特征
上述五大要素刻畫出數字社會創新發展的基本屬性,從實踐案例中可總結出三個偏向于技術維度能夠用以評價數字社會創新的共性特征。這包括緻力于推進政府與社會及其成員之間良性互動的渠道和平台創新;推動社會治理走向精細化、精準化的手段和方法創新;推動社會進步和公共服務提質增效的途徑和工具創新。
第一,數字技術的創新應用内含“向上向善”的基本屬性,在其與社會創新的關聯性上可以呈現不同的類型。如果将數字技術的應用重點區分為過程取向與結果取向,再将數字技術的創新指向劃分為縱向穿透和橫向并聯,那麼,就可以将數字技術介入社會創新的基本樣式分為數字驅動、數字支持、數字賦能和數字普惠四種類型。這一分類結果可以揭示數字技術在推進社會進步和發展中的具體功能和模式。其中,數字驅動是指數字技術在社會創新實踐中發揮驅動作用,包括打破僵局、開通思路,以及超越傳統、另辟蹊徑效應,其結果是引領或啟迪全新的社會創新實踐;數字賦能是指數字技術對于特定主體行為的能力有倍增和提升的功能,進而能夠消解社會進步中頑固的障礙或困局,變不可能為可能,化不可行為可行,創新設想的落地效果突出;數字支持是指數字技術在創新實踐中占有支持性地位,随行護航,保障落實,技術伴随支持的功能十分顯著;數字普惠則是強調數字技術對于社會公衆的普遍效益,數字技術所提供的便利和便捷、無限制使用、無門檻幫扶的效果十分明顯。數字技術的應用特點及其側重,對于社會創新實踐有着相對差異化的功能影響,但其總成效果無疑指向社會創新的全新維度。

第二,數字技術應用對于社會治理“提質增效減負”具有特定的強化指向。如果将社會治理的空間區分為縱向的鍊條狀與彌散性的生态圈,将社會治理的基本取向區分為内向聚合與外向擴散兩大類型,那麼就可以得到自治優化、公治增強、共治拓展和衆治發展的治理效果。其中,自治優化是指數字技術加之于特定的業務鍊節點區域中,可以引發多個治理主體之間的治理創新,強化多元主體間共建共治共享的自治格局;公治增強是數字技術可以大力推進業務鍊條縱向格局中政府與社會、社會組織與社會公衆之間的良性互動,進而優化和完善特定節點區域的治理格局;共治拓展是指數字技術作用于跨區域的治理生态圈中多元治理主體,可以強化主體間共同參與和合作共赢的治理活動創新;衆治發展則是強調數字技術對于更大圈層的治理生态圈中,可以推進更加多元、更多數量的治理主體之間所共同參與的治理活動創新。

總之,數字技術的發展及其創新應用,可以更加全面地強化社會治理優化的結果。在最近幾年的防控疫情、抵禦天災和應急救援事态中,數字技術的創新應用層出不窮,而帶來的治理效果更是有目共睹。
第三,數字技術應用對于社會治理中的“守望相助”格局也有着強化和優化的效果。人類社會自誕生以來就具有“守望相助”的特點,這既是社會得以形成的根本原因,也是社會聚而不散的内在動因所在。而數字技術的應用可以帶來突出的優化效應。以常見的社區為核心進行考察,可以就社區内部與跨越社區為維度考察“守望相助”的格局界限,還可以就縱向聯結與橫向聯結為維度考察“守望相助”的互動方向,那麼相互交叉所形成的四個象限可以命名為互助、衆助、公助與共助。其中,互助優化特指數字技術可以推進社區内部治理中多個治理參與主體之間的全面互動,進而助推社區治理的優化和内部的互助互利行為;共助是指數字技術可以推進社區或街區内部更多數量和更多樣式的治理主體之間的良性互動,進而帶來社區乃至街區和市區的治理創新優化;公助是指數字技術能夠推進跨社區之間多元治理主體之間的合作和協作,促成跨社區的、容納整個區域的治理創新和互助行動;衆助,即指數字技術可以優化跨社區的、跨行政區劃的更大區域範圍的多元、多樣治理主體間的合作和共同行動,推進更大範圍的良治善治創新。

如果對數字技術深度應用于社會生活和社會治理的創新實踐進行總結,對社會生活和社會治理廣泛應用數字技術的現實和未來進行展望,未來數字社會發展可用“三普”理念加以概括,即應用普及、群體普适和服務普惠。“應用普及”,是指數字技術對于社會治理應用領域的全過程拓展和全場景進入。數字技術以其特有的穿透性和滲透度,能夠消弭各種社會闆塊或區劃的“硬邊界”或“硬界限”,促成全社會無邊界的共同應用;“群體普适”,是指數字技術以其特定的普适性和包容度,能夠适應各類人群的使用需求,消除數字鴻溝和數字歧視,滿足老年殘弱群體的共同需求,促成全社會的無差别應用;“服務普惠”,是指數字技術的創新應用及其成果,可以由社會全體成員所共享,指向于消解社會不公、追求實現社會公平公正,讓所有人感受和享受到數字社會創新發展的先進性和便利性,促成全社會的充分共享。這既是從現實案例中所能感受和歸納出的數字社會發展屬性,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所追求的數字化建設和轉型目标。從當下的數字社會發展來看,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數字政府建設和轉型的理念創新、方向指導與建設要求,将會指導和引領數字社會的不斷發展與創新,營造和引領現代數字經濟的發展和擴散。在這個意義上講,由此而形成的、具有特定屬性特征和功能指向的數字社會的創新發展,可以響應數字政府的建設和轉型,進而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支撐。

來源:中國黨政幹部論壇
張小勁:beat365政治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