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空間與地點是城市社會學中的兩個不同但有着密切聯系的概念。前者強調的是抽象的、跨越個體的存在;後者則包含個人與群體身份的、用于定居的具體位置。除齊美爾以外,經典社會學家對于地點沒有直接的論述。在從聚居地到城市的發展過程中,人與地點總是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城市其實就是一個特定的地點。城市社會學家在讨論城市與城市生活時,幾乎離不開地點。各個理論流派看待地點的視角并不一樣,因而地點在各個理論中的位置與功用各不相同。在芝加哥學派以來的城市民族志研究中,對地點在城市生活中的具體細節有着深刻的闡述。人與地點的關系應該成為理解城市居民日常生活與實施有效社會治理的重要考量因素。
關鍵詞:地點;人地關系;城市有機文化;城市亞文化;城市社會治理;城市社會學
韋伯在讨論城市形成的基礎時,将城市最根本的特征定義為“市場聚落”[1](P1375-1540)。在韋伯的“城市”涵義之中,除了強調城市在經濟活動中的生産與交換過程之外,顯然還包括了人群的聚集。
追本溯源,城市本身就是人們因生活與生産聚居在特定的地方而産生發展出來的。城市體現出來的是特定的人群與特定空間、地點之間的關系,并由此生發出來的一系列土地的使用方式、使用土地的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與社會結構、使用土地的各種規範與社會制度等。同時,無論是城市空間還是聚居于此的人,都處于不斷變化的過程中。因此,對城市社會學的讨論需要從人與空間、地點的關系出發。
一、空間與地點
空間(space)與地點(place)在概念上有着密切的聯系,同時也有着巨大的差異。在普通的話語體系中,空間是指在某一地點之上的沒有任何填充的、空洞的實在。如果更進一步,空間是指人們不可把握的無限實在,例如,城市空間、宇宙空間等。從空間是一種空洞的實在這個意義上講,空間與人們的社會活動是不可交融的。因此,社會理論體系中的空間與我們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空間意義完全不同。
細細品味社會理論中社會空間的概念,其與普通話語中的地點的概念更為接近。例如,福柯在《規訓與懲罰》中讨論權力關系時,使用了全景敞視監獄中的圓形監視塔及其相對應的監獄牢房,其實就應該是地點而非空間。隻有在監獄這樣一個地點中,才有了各種特定的建築物的形式,才有了監視者與犯人之間的這種權力關系的對比。或許,與空間比較起來,地點才是一個更為準确的與社會關系、社會結構以及社會實踐相互交融、互為因果的對應物。因此,在讨論城市社會這樣一個具體的對象時,地點則應該是更為恰當的對應概念(例如,人類生态學城市社會學家對于城市土地使用的讨論)。我們贊成在社會學中給地點概念一個重要位置,同時城市社會學也應當以地點概念來組織各種理論與觀點。
(一)哲學上對地點的重新強調
哲學家凱西(Casey)對地點被重新系統性地帶回哲學給出了詳盡的回顧與評論[2](P463-496)。在凱西的論述中,地點(place)、空間(space)與時間(time)等概念是糾纏在一起的,它們緊密相連又各有區别。關于地點的思想最早開始于對“空白”的避免。正是由于無法想象一個完全的空白,所以在存在之前就有了存在之處的“地點”。所以,地點是一切的前提。但是,由于地點的具體性,而思想中的抽象特征傾向于使用無限的概念,因而空間逐漸成為地點的替代概念。這一概念跨越了具體存在與現實。哲學思想強調空間,而忽略地點。進入近代社會以後,人們移動的頻率與距離增大了許多,這使得表示着“定居”的地點概念完全為空間所掩蓋。地點永遠是一個相對于無限延伸的空間的“相對位置”,而沒有本身的屬性。這一點在使用數學工具(例如,坐标體系或者是經度緯度等)來精準地描述空間的語言時得到了充分體現。但是,這樣的代價則是地點幾乎完全被忽視。
真正開始關注地點概念是從現象學哲學開始的。隻有當讨論中以主體為核心時,地點才逐漸成為思想體系中重要的概念。人們以基本感知來感受主體,而主體的位置成為我們所感受到的一切的參照。例如,與主體相對的位置、距離以及方向都是我們确定主體的因素,它們是不可交換的,因為它們與主體的關系并不是等價的。因此,我們所感知的主體必須具有具體性與延展性。同時,主體還總是處于運動的狀态,它的位置、距離與方向等特征就是用來測量其運動的狀态的。所以,主體在時間與空間中的狀态使得主體必須在兩者之中占據一個位置。一旦我們意識到主體的位置,那麼主體就必然存在于某一地點之上。此外,從現象學的基本立場出發,在人文地理學中,段義孚從跨學科(包括哲學、生物學、心理學、宗教與神話、文學、人類學等)的角度讨論了空間、地點、時間的多個理論命題,提出了空間與地點不僅僅是個體作為經驗性的知識,也是學術研究中不可忽視的研究主題[3]。
(二)地點的概念
正是因為地點與我們的生活如此貼近,要給地點一個明确的定義有些困難。奧羅姆與陳向明給出了一個簡潔、富有人文氣息的定義:“空間内我們定居下來并能說明我們身份的具體位置。”[4](P5)他們強調了地點從屬于空間,并認為地點是空間的具體的表現形式。更重要的是,他們強調了人們從地點中獲取身份标簽的重要性——既突出了人對于地點而言的不可或缺性,也突出了地點對人的影響。
奧羅姆與陳向明的地點定義毋庸置疑地點明了地點的社會性:如果沒有了人們的社會性的疊加,地點的空間物理性質沒有任何意義,僅能作為自然界的一部分而已;另一方面,地點是參與社會活動的,它特有的屬性對于人們理解自己、理解社會有着不可分割的作用。這也是為什麼所有的名人故居從外觀上看起來,可能與周圍同時代的建築并沒有太多的差異,但是一旦被考證發掘出來并賦予名人的标簽,人們看到它就必定生發出更多的聯想。
在海德堡大學附近,可以找到一條“哲學家之路”。顯然,這個非官方的命名是在紀念曾經在此留下足迹的衆多思想家。穿過這條大路,在城堡的對岸位置,可以找到現在被用作海德堡大學國際學生中心的巨大别墅。如果不看建築的介紹,在此辦理事務或者上課的國際學生可能會慨歎這座建築的宏偉。但是,如果是學習社會學或者政治學的學生與學者,知道這裡就是馬克斯·韋伯故居,一定會肅然起敬。即使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值此韋伯逝世100周年之際,仍然有衆多線下的朝聖者争相一睹大師的故居,而線上的視頻播報也多不勝數。
要對地點給出一個完美的定義,可能是一個幾乎不可能的任務。如此一來,或許總結地點這一概念在各種學科中的研究結果,給出它所包含的必不可少的要素,是一個很好的策略選擇。這樣嘗試已經有人做過了。在吉爾林的文獻回顧性文章中,他總結了地點概念的以下三個方面要素:
第一,地理位置。地點是宇宙中獨特的一個地方,它區分這裡和那裡,并讓人們理解近與遠。地點是有限的,但由于其邊界(在分析上與表現上)是彈性的,所以它在邏輯上是嵌套的;
第二,物質形式。地點是物質的。不管是建成的或是天成的,人工的或是自然的,街道、房門、岩石或是樹木,地點是事物。它是宇宙中東西或是物件在特定地方的組合;
第三,含有意義與價值。如果沒有普通人的命名、區分或是再現,地點不能成其為地點。地點是雙面建構的:大部分是建成的,或是部分為物理作用成的;它們同時也被轉述、表達、感知、感覺、理解和想象。宇宙中的一個物理事物構成的地方,隻有在它蘊藏曆史或是烏托邦,危險或是安全,身份或是記憶時,才能成為地點。除了它悠久與堅固的物質屬性以外,同一地點的意義與價值是衡變的——在不同的民族與文化手中傳遞,在曆史中呈現出不同狀态,同時也是不可避免地被争奪。[2](P464-465)
地點的範圍是可以伸縮的,因此是相互嵌套的。一個地點可以是一間房屋、一個公園、一個小區、一個城市、一個省份、一個國家甚至是一個大洲等。這樣的伸縮性使得研究者在确定研究對象時可以任意選擇,并可以将其臨近的外部世界輕松納入研究之中。社會學對于地點的濃厚興趣,顯然是因為社會學研究認為城市、鄉村、社區等生态學中的環境與社會活動緊密相連。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地點的三個要素是緊緊地捆紮在一起的,它們不能相互分割。不能因為強調地點對于社會生活的意義,就忽略它物質性的一面;也不能過于強調其地理環境的一面,就忽略社會活動的影響作用。因此,對于地點的概念一定要反對一切的簡約論(reductionism),包括地理推崇論(geographical fetishism)、環境決定論(environment determinism)以及社會建構論(social construc-tivism)[2](P466-467)。對于任何一個地點而言,物質與社會兩個領域的因素都自然而然地起着作用并且相互依存。
(三)地點與空間的區别
即使地點與空間這兩個概念有着密切的聯系,事實上,它們之間有着根本性的差别。在給出地點的三個要素之後,吉爾林認為空間更應該被理解為“從物質形式與文化轉述中分離出來的一種抽象的幾何概念,包括距離、方向、大小、形狀以及容積”[2](P465)。他繼續使用了一個對比,認為空間是抽空了其中所有社會因素的地點,而地點就是填滿了人、人的活動以及人對于空間的再現等社會因素的空間。
如果使用更多的對比,我們認為空間與地點的概念有如下的區别。空間是無限的,地點是有限的;空間是抽象的,地點是具體的;空間是空洞的,地點是可充滿(人、事等)的;空間是不可充滿的,地點是向内填充的;空間是不可穿越的,地點是可以被穿越的;空間是哲學的,地點是日常的;空間是知識體系的,地點是工作生活的;空間是意識形态的,地點是實際實踐的;空間是建構的,地點是建設的;空間是可感受的,地點是可觸摸的。
如果說空間是一個抽象的、跨越了任何個體存在的概念,那麼,地點就是一個具體的場所,是個體、群體存在與活動的前提場所。如果說空間不可觸摸,地點則是實實在在的相對于人們的物質對象。人們在空間之内移動,是不可能逃脫掉空間的限制的,無論怎樣的移動都是在空間之内;但是,人們卻從一個地點移動到另一個地點,地點是不可限制人們的。人們與空間沒有直接的互動,但與地點卻是時時刻刻不可割裂。因此,人們對于空間的感受是模糊與淡然的,但人們對于地點的感受則是清晰與熟悉的。
對于空間與地點的比較,可用德塞都的觀點來總結。在他看來,“地點是一種秩序……各個組成部分被安排到共存的關系之中”[5](P199)。而空間則“是被在空間裡發生的活動的整體所激活的”[5](P200),所以說“空間就是一個被實踐的地點”[5](P200)。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城市是一個地點而非空間。城市變遷其實是城市地點的變遷,而非城市空間的變遷。
即使我們确定了地點在城市社會學中的中心位置,但是地點的使用也有它本身的缺陷。在我們看來,地點在概念上可以伸縮,但它在日常生活用語中有時所對應的地理範圍過于窄小。因此,有時我們會在行文中使用區域或是地區來替代地點。因此,在以下論述中,我們交換使用地點、區域和地區。
(四)地點能否被超越
在當今現代科技高度發達的時代,“時空壓縮”已經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稀松平常的經曆[6](P47-80)。人們已經在慨歎地點重要性的喪失——“被超越的地點”“無地點的地點”等。
城市之間的趨同性,也使得城市所特有的物理外貌以及由此所反映出來的獨特的曆史文化,都湮沒在整齊一緻的鋼筋水泥的叢林裡。特定的城市“地點”正在被趨同的城市建設過程所改變。所有城市都要修建地标建築、超大廣場等,讓人感受不到原先富有個性的城市。
更具沖擊力的則是網絡社會的崛起,網絡使得信息可以在瞬間傳遞到世界各個角落,将世界各地的人們緊密相連。時間被濃縮了,空間被超越了,形成了“信息流的空間”(space of flows)。
網絡社會裡還建起了虛拟空間。由于虛拟空間的興起,人們在其中生成了一系列虛拟關系與虛拟社區,而虛拟組織與虛拟行為也日趨常見。想一想有多少辦公室白領加入網絡遊戲中,建立自己的網絡社交圈;想一想有人通過交友網站找到自己的終身伴侶;想一想現在網絡輿論風起雲湧的勢力,往往可以将曾經被認為是“普通”的事件變成政治或是社會事件;想一想“人肉搜索”不可阻擋的暴力和令人窒息的後果;而現在的粉絲經濟與“飯圈”行為,已經成為任何一個特定産品與特定偶像所不能忽視且必須迎合的對象。所有的這些表明,虛拟的關系與社區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直接影響人們實實在在的生活。從一定程度上來講,虛拟空間使得人們的社會交往并不一定完全需要特定的地點。而虛拟網絡空間與現實社會空間常常交織在一起,現代技術使得人們可以自由地穿行于這兩個空間之間,其間的社會力量也往往互相促進,而有些個人甚至是組織則可能迷失于在這兩個空間的來回穿行之中。
比照前面地點的構成三要素,虛拟的網絡空間完全脫離了地點的物質形式,也沒有确定的地理位置,但投射其中的意義和價值卻又是獨立清晰的。或許在目前,網絡空間對實際社會生活的影響并沒有無限擴展。因此,即使現在的互聯網建設大量借鑒和模仿了物理空間與人類社會的組織與構架,網絡社會仍然與現實生活中的地點有一定的差距。在能夠預計的未來,即使普遍意義上虛拟空間替代實際物理空間的可能性還有待進一步論證,虛拟空間的意義與價值對于現實社會的影響無疑越來越大。我們顯然應該開始思考,當越來越多的社會生活可以挪入虛拟的網絡空間之後,網絡是不是也可以成為一個摒棄了物質形式的地點?而由此,空間與地點之間的差異是否就會變得越來越微不足道了?
二、經典社會學家視野中的地點
地點不僅對作為個體的人非常重要,對整個社會的運行也必不可少。但是,社會學家沒有從一開始就把地點列為社會學核心概念之一。總的來講,經典社會學家對地點的論述并沒有形成體系。地點作為一個重要的理論概念滲透到社會學各個領域中,也僅僅是始于20世紀以後。
經典社會學家的出現是社會巨變造就的。以工業生産為推動力的社會制度性變革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社會問題。對于這一曆史變革,經典社會學家都顯示出步調一緻的擔憂,但不同的思想家對這些社會問題有不同的解讀。因為,他們觀察社會變革的角度不同,解剖的起點不同,因此給出的解釋及對策各不相同。在他們對社會結構與社會制度的讨論中,都不同程度地涉及空間與地點。
(一)馬克思與恩格斯關于地點的論述
對于馬克思而言,社會化的大生産過程也産生了社會變革過程中的階級沖突,形成了兩大對立階級——剝削和壓迫的資産階級與被剝削和被壓迫的無産階級。由于這兩個階級間天然的不可調和的矛盾,必然将導緻最終代表着生産力發展方向的無産階級埋葬資産階級。從根本上講,馬克思關注的是整個人類社會的曆史發展趨勢及其動力機制,資本主義社會僅僅是其中的一個終将成為過渡的曆史階段而已。所以,在馬克思的理論框架中,時間是最為重要的坐标,而空間顯然不是一個影響發展的變量。因此,馬克思的階級理論是跨越空間限制的。對于馬克思而言,不同地點的人類社會曆史的發展在具體過程中或許有差異,但整個發展的方向與趨勢是依照曆史唯物主義所預測的體系來推進的。而無産階級的最終解放是整個人類社會的解放。顯然,無産階級的解放使命是沒有空間限制的,也隻有打破空間限制的無産階級的解放才能夠真正地完成。因此,就有了馬克思在《共産黨宣言》中所号召的:“全世界無産者,聯合起來”[7](P66)。簡言之,馬克思的曆史唯物主義中并未着重強調空間。
馬克思主義的體系中明确提到的地點概念出現在恩格斯對曼徹斯特工人階級生活狀況的描述中。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恩格斯細緻入微地刻畫了整個曼徹斯特城市中,貧窮的工人階級與富裕的資産階級的居住區域的巨大不同。工人階級居住地的貧窮、髒亂與衰敗,與資産階級居住地的奢華、舒适與堂皇形成了刺眼的對比[8](P269-587)。通過對這兩種地點的物理特征的直接描述,恩格斯揭露了作為兩個對立階級,其中一個的富裕生活建立在對另一個的殘酷剝削與壓迫之上。他筆下自然流露出來的對工人階級的同情以及對資産階級的憤恨直接激勵着一代又一代無産階級革命者。
(二)韋伯關于地點的論述
韋伯在資本主義興起時代關注的是新的社會制度的基本内涵和推動制度變遷的要素。在韋伯看來,對于理性主義的追逐是推動社會制度結構化的動力。與馬克思的出發點一樣,韋伯并不認為在理解社會制度的過程中值得強調地點概念。但是,韋伯在考察不同時代的城邦後,認為城邦的出現首先是建立了一個商貿活動的經濟中心,并将城市與鄉村隔離開來,為城市居民與鄉村農民間的經濟交換提供一個地域上的市場。當然,這一市場也必然存在于某一特定的地點(“要塞”)中[1](P1390)。随着經濟交換的擴大,作為社會制度的城市已不能滿足整個經濟的交換。這時,更複雜的現代民族國家出現了。與城邦一樣,現代民族國家首先要在一定的“領地”之内,确立合法的、其他民族承認的占領權。
對韋伯來說,不論城邦還是現代民族國家——前者強調經濟功能,後者強調更廣範圍内的政治、法律、稅收等功能——都在一定的物理區域内能有效實施其管理措施。換言之,韋伯認為,占有地點的城邦與民族國家是這些社會制度在物理空間上的具體體現。因為隻有在确定的空間範圍内,城邦與民族國家才能實現其目标。因此韋伯讨論的核心是建立在地點上的社會制度[1](P1490-1504)。
有一點值得特别指出:如果拓展上述的韋伯的理論脈絡,我們可以推論,當前的全球化的趨勢也正是韋伯所擔憂的理性主義在空間上進一步滲透與拓展。正如當初規模較小的城邦由民族國家所替代一樣,全球化正在穿越民族國家的邊界,确立一個涵蓋整個人類社會的龐然大物。而伴随經濟全球化的還有與其一緻的政治、軍事、社會與文化趨勢。或許,這樣的趨勢更能夠體現韋伯對于資本主義的預言。
(三)迪爾凱姆關于地點的論述
迪爾凱姆關注社會運行的秩序問題,關注社會之所以成其為社會的凝聚因素,這些因素使得獨立的單個人能夠聚合起來。所以,他的研究對象是能夠促進或是限制社會團結的社會“黏合劑”——例如,法律制度、宗教制度、社團群體、文化語言等。迪爾凱姆對于地點的論述是鑲嵌于他對于社會現實的宗教表現形式之中的[9]。在他看來,社會現實總是需要一個象征體系才能夠産生社會行為,而這一象征體系正是将社會整合在一起的“團體意識”。作為地點的社會現實被神聖化了之後,其與能力無限的神以及能力微小的人等宗教因素的聯系進一步鞏固,就具有了特殊的意義。例如,孔廟之于國學絕不僅僅是一個廟宇建築,而是象征着追本溯源、思想正統的地點。毫無疑問,這樣的象征是由曆史延續與社會力量造成的,是高于任何個體與私人的社會現實的。
迪爾凱姆的思想可以直接推導出地點的文化功用。因為,處于相同社會位置的人們對于特定地點的象征意義的理解是相似的——這也是文化形成的過程與定義。正是由于人們在地點上附加了這樣的象征意義,使得地點從一個簡單的空間概念轉化成了影響涵蓋社會群體的社會行為的重要因素。從這種意義上講,與地點對應的是社會結構中人們的組織形式。
(四)齊美爾關于地點的讨論
齊美爾是唯一明确提到空間的經典社會學理論家,他甚至寫下了《空間社會學》來探讨空間是如何影響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互動的[10](P290-315)。在日常交往中,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是各自安全感所必需的。這種交往主體間的空間距離由包括文化在内的多種因素決定。在《社會的空間和空間的秩序》一文中,他強烈反對将空間僅僅當成一種自然條件[11](P459-530)。在他看來,空間的社會屬性高于自然屬性。在一定程度上,空間因素甚至可以歸結為人的心理效應。因此,空間的物理形态并不重要,它必須通過人的心理轉換才能産生效應,才能對人們的互動産生影響。
齊美爾對空間的社會屬性進行了具體分解,開創性地給出了五種空間的基本屬性:空間的排他性、空間的分割性、社會互動的空間局部化、空間上的距離與鄰近、空間的變動性。齊美爾還特别地指出,處于社會互動過程中的個人都占着一定的空間位置,而人與人的關系在這時轉換成了空間與空間的關系。
雖然從嚴格的意義上講,齊美爾更多關注的是微觀層次上個體與個體間社會互動過程中的空間關系。但是,如果我們贊同社會制度與社會組織也正是在這樣的相似的社會互動過程中産生與發展出來的,那麼就可以輕易地從齊美爾的論述中推論出空間關系體現了占據這一空間位置的社會關系。而這也正是後來芝加哥學派的出發點。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講,芝加哥學派對生物世界的借喻也直接體現了齊美爾關于個體與個體間的空間距離與位置的論述。
總的來講,除了齊美爾以外,經典社會學家們對于地點沒有直接的論述。在他們的思想體系當中,社會與地點之間的關系更多的是在論述其他社會制度或是結構的過程中涉及的。即使是齊美爾關于空間的讨論也是局限在微觀層次的社會互動過程中,并沒有上升到社會結構與社會制度的層次。但是,他們的許多關于地點的思想成了後來理論的出發點。一旦社會思想中引入了地點的概念,社會學家們就可以從經典理論中吸取營養,發展出豐富的關于城市社會的理論。
三、城市社會學視域中的地點
地點一直是城市社會學研究的主題。城市社會學學者在20世紀下半葉重拾空間與地點的概念,并重新闡釋它們在城市研究中的重要意義。
(一)地點與城市
人類總是聚居在一起。從分散的院落到規模較小的村莊,到聚集數千上萬人的小城鎮,到百萬千萬人口的超大型都市,人類的聚居地越來越大,内部的構造也越來越複雜。在從聚居地到城市的發展過程中,人總是與地點這一物理空間的概念緊密糾纏在一起。在生産水平低下時,人們聚居在靠近采摘果實與水源的地方;到農墾時代人們發現河谷沖擊地帶的土地肥沃,因而在此播種農作物并聚居成村落;随着農産品交易的擴張與非農産品生産的出現與發展,人們又發現水路與陸路交通的重要性,因而集結在交通樞紐。這樣的聚居地擴展過程一直延伸到城市。
城市的生長過程是從社會分工開始的[12](P6)。在芒福德看來,這樣的聚集過程是一種有外力參與的“城市革命”[13](P31-33):人們的組織變得更加複雜,職業變得更加多樣,制度創新加強了人們的交通與交往,集體的宗教活動也發展起來,軍事防禦與統治結構逐漸形成等。城市生長的假說包括由城堡開始建立防禦體系的防禦說、由市場交換擴展起來的集市說以及由家族祭祀中心生長出來的宗教中心說[12](P5-7)。或許,單個城市的生長可以同時涵蓋以上多個過程,而不同城市的起源又體現了對某一起源過程的側重。
如果說城市的生長就是人與物在地點上的聚集,那麼城市其實就是地點最顯著的體現。在人類曆史中,有衆多城市興衰甚至消亡的故事。但是,現世的城市并不是橫空出世的,它們是在原有城市的基礎上逐步發展起來的。換言之,如今衆多城市都各自有或長或短的曆史。即使是嶄新如深圳這樣的城市,它也是在原有的靠近香港的特定漁村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新的深圳的發展與原有的漁村沒有太多關聯,這完全是一次外在的政策上的轉向使得深圳作為改革開放的門戶快速發展起來。而原來的漁村也早已了無蹤迹,城市裡的人口組成與當初漁村的人口構成已經有了天壤之别。但是,如今大都市所占領的空間地點卻正是當年的漁村,漁村的老居民也因為土地增值變得富有。從這種意義上講,作為城市的深圳與作為漁村的深圳在空間地點上有着不可割裂的曆史傳承。
在大城市内部,各種地域的功能分化也逐漸出現。人們到中心商務區上班,到大型商場購買商品,到醫院看病檢查身體,到公園晨練甚至跳廣場舞,到圖書館看書查找資料,到美食街品嘗佳肴,各個不同的地域有着自己特定的功能。提到特定的地區,城市居民就知道這個地區的特點是什麼,到這個地區能夠得到什麼。城市就像是一個滿足人們生活與工作需求的大格子空間,人們在各個細分得更小的格子之間來回移動,攝取自己所需。同時,因為有各種新的需求出現,城市也不斷地得以擴大發展。
因此,城市本身就是一個特定的地點。
(二)現代城市社會學對地點的鐘愛
順理成章的,城市社會學理論必然要将地點置于整個解釋城市變化框架的基礎位置。如果說經典社會學家對地點不夠重視,那麼現代城市社會學家在讨論城市與城市生活時,幾乎就離不開地點。
當然,在我們看來,這樣的差異有着特殊的社會曆史背景。經典社會學家們首先關注的是社會制度帶來的巨大沖擊,并為此憂心忡忡。而在一個半世紀以前,城市的發展還沒有達到今天的高度。因而,他們将自己更多的思考投射到了其他基本問題上。而到20世紀之後,作為人類最為集中的聚集地,城市的規模得到了極大的擴大。現代科技使得城市的建設可以容納更多人口,集約化的生産也需要大量人口聚集,交通的發展也使得城市的地域範圍可以輕易擴展。所有的這些都昭示着20世紀的現代城市與19世紀的城市大不相同。
列斐伏爾發現,這樣的城市擴張也是資本主義制度向前發展的一個不可分割的部分和策略[14]。在列斐伏爾的眼中,即使是在制度層面憂心資本主義發展的經典社會學家,也應該并且必須關注城市空間,因為它正是制度所引發的,它也呈現了所有制度所能引發的問題。在列斐伏爾以後,不管是否贊同或是反對他的理論,對資本主義制度問題的讨論已離不開讨論由他所提出的社會空間概念。即使在無關價值立場的文化主義、曆史主義及全球主義的視角,也都要将地點的概念納入理論讨論的核心範疇。
正是由于城市的發展如此迅速,城市對于人類社會的影響如今已經占據壓倒性的優勢。根據聯合國人居規劃署的報告,1990年全世界43%的人口約23億居住在城市裡;到2015年中期,這兩個數字分别達到了54%與40億;預計在2045年将近有60億的世界人口居住在城市裡[15]。在不遠的未來,這一比例還會快速增加,甚至超過六成。在地域龐大、人口衆多的現代化都市裡,不僅僅人與人之間的問題被成倍放大,而原來并不突出的人與地理空間之間的問題也越來越引人注目。面對城市裡的問題,有些是人們之間的問題,有些是人與地點的問題,而在很多時候前一類問題的産生有着後一類問題的根源。這一點,使用列斐伏爾的理論可以輕松地理解。
由于城市集聚了主要的人類活動,城市問題也就變成了人類社會中的主要問題。面對這一系列問題,空間與地點作為重要的理論維度與對象,直接進入了社會學家的視野,并成為他們思想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毫無疑問,随着社會的進步,人們對于周遭環境的要求與索取急劇增多。這将必然導緻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發生變化。而城市正是人類與自然界碰撞最為直接也最為劇烈的場所。
或許,社會學家對于自然界因為人類的變化而形成的變化興趣不大,或者這并不是他們的研究主題。但是,這樣的自然界的變化不僅僅是因為人類活動引起的,同時它也将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帶入一個新的境界。換言之,在城市裡,人們最為徹底地改造着作為物質形式的城市,然而就是在這樣的改造過程當中,人們也被自己與城市所改造。這也是為什麼城市社會學家對于城市有着這麼濃厚的興趣。
進入20世紀後,在城市的快速擴張的背景下,社會學家們對于城市顯示出了前所未有的熱情。具體表現是,在城市社會學這個讨論城市空間與地點的次級學科裡發展出層出不窮的學術流派與學術成果,使之成為一個充滿活力與吸引力的領域。需要指出的是,從城市社會學的各個理論流派中,可以看到它們都詳細讨論了地點這個概念。但是,這些理論并沒有特别明确地将地點作為它們理論建構的開始。同時,還應該清楚,這些理論看待地點的視角并不一樣,理論立場也大相徑庭,所以地點在整個理論中的位置與功用都各不相同(參見表1)。

其一,人類生态學。地點在人類生态學的理論中為人們的生存提供了一個生态的場所:人們相互競争,奪取更有利的位置,并從中獲取生存的資源。在人們争奪的過程中,權力與金錢是赤裸裸的标準。而整個過程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就是勝利者留下、失敗者退出的競争關系。整個理論從對地點的争奪出發,而競争結果則直接反映出各方的實力,強者成為地點的占有者,弱者隻好遠走他方。
其二,新馬克思主義。地點在新馬克思主義的構架中處于核心的位置,它作為生産資料直接參與資本主義的生産過程。在資本主義發展的一個新階段,它又成為拯救資本主義近乎垂死的制度的産品,将資本主義的生産引向了直接的空間生産,并持續地讓資本家能夠榨取剩餘價值。地點反映了資本主義制度的結構,反映了資本家與工人階級之間的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系。
其三,城市的政治經濟學。地點在城市的政治經濟學裡處于中心位置,它勾連起了社會中的各個利益群體——資本家通過實現地點的交換價值從而追求剩餘價值,政府通過經營城市地點獲得城市發展的政績和财政收入,而當地居民則希望享受地點的使用價值。在不同的群體眼中,地點成為了一種有着多種類型價值的資源。而各個群體之間的沖突也正是圍繞地點展開的。
其四,文化主義。地點在文化主義理論中被置于物質基礎的地位。正是地點所表現出來的文化象征意義,才使得地點的占有者能夠清楚地知曉并表達自己的身份。這樣一來,地點直接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是人們消費的一個過程。而對于地點的争奪則變成了對自己身份急切的表達,而身份的等級劃分(品味的等級或是先鋒文化的代表)則成了占領地點的有力武器。
其五,曆史主義。在曆史主義理論看來,地點是曆史過程中各種社會活動的沉澱。社會成員一代接一代,社會制度也随着時間演變,而地點則是記錄這些變化的一個媒介,人們的曆史可以借着地點傳遞下去。因此,從城市之中可以看到社會制度與社會群體的各種行為與互動。地點成了串接人們社會活動的曆史長河中的主線。
其六,全球主義。全球化使得更大範圍内的信息與資源可以在相隔遙遠的地點之間流動,而作為地點的大都市就是這些流動過程中的紐結點——既接收又發送,同時還要輻射附近的次一級的城市與鄉村。這樣的大都市成了連接世界必不可少的端點。而地點成了整個全球化理論框架的重心——許多學者深入探讨全球性大都市如何利用自身的地點優勢占據在全球發展中的有利先機。
(三)城市社會學關于地點的實證研究
在城市社會學領域,有大量實證研究分析了地點對人們行為的影響。這是因為,讨論特定的地點對于人的影響本身就具有不可替代或是不可抽象的具體細節,而這些細節必然隻能通過田野工作的實證研究揭示出來。所以,有些研究直截了當地使用了特定的地點作為研究的主題。這些研究中,最為著名的是聚焦于街頭/街邊社會小群體的民族志研究。從理論的意義上來講,這樣的研究繼承了齊美爾的傳統——空間(地點)對于人們之間的互動關系有着不可忽視的影響作用。
第一,對街邊地點社會功能的研究。威廉·懷特在其經典著作《街角社會》中,描寫了通過在鄰裡街角交往組成的意大利裔青年人的亞社會結構與文化[16]。正是由于他們居住在外來移民聚集的地方,使得他們能夠就近結交并形成群體。這群年輕人選擇了街角而非自己的家中作為集中與活動的場所。在街角這一交通便利又有空閑空間的地點,他們通過自己特有的行為方式,将自己呈現給其他社會群體,劃分與其他社會群體的界線,成為一個獨立的社會群體。這個被稱為“科納維爾”的亞群體形成了自己特殊的價值觀、社會組織結構以及日常生活方式等。他們與其他社會群體發生沖突,在融入主流社會的過程中困難重重。所有這一切的産生,都與這個群體形成的街角地點息息相關:他們居住在意大利裔聚集的社區,結交的朋友多是社會地位較低的同族青年;他們常年出沒于街角,活動場所就是附近的咖啡館、保齡球館等;在參與這些活動的過程中,他們形成了日常生活的行為方式,形成了特定的社會結構與文化,也造成了與外界的隔離。所以,街角作為一個地點對于這樣的社會結構至關重要。
雅各布斯在其《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中強烈抨擊了城市發展過程中禁止城市街邊商業活動的政策[17]。她認為,這樣的做法導緻原有的城市生活所必需的喧嚣消失了。而正是這樣的街邊市場構成了城市中人與人交往、交流的地域。取消這樣的街市等于割斷了人與人交流的紐帶。顯然,在雅各布斯眼中,城市中的街邊顯示了人與空間之間的特殊社會空間關系,它能夠促進人與人的交往。這與城市公共空間的主題是一緻的。同樣的,佐金将雅克布斯的觀點更推進一步,集中讨論了城市的“原汁原味”(authenticity)[18]。在她看來,城市的“本真性”既在其城市建築中,也在城市的社會肌理之中。如果城市化或是城市改造的過程中需要創造性地保護城市的建築文化,那麼更應該保護構建“本真性”城市文化所必不可少的社會結構與社會人群關系。卡斯特爾在批判城市社會學時也抱怨了當前許多研究忽視了公共場所,反而将社會機構作為更為重要的社會溝通場所。而加強對公共場所的研究對于現在興起的城市象征主義研究有着重要的意義[19](P93-100)。
第二,芝加哥學派對于地點的強調。在人類生态學理論中,其最根本的理論主題其實就是地點。在其分析解釋城市變化時,使用了競争、入侵、更替、隔離、共生等過程。這些無一不是在描述特定地點或區域的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過程。地點一直都是芝加哥學派特别聚焦的核心概念。
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派克與伯吉斯帶領學生開始了對于芝加哥城市各種社會現象的田野調查研究。這些研究中,有衆多聚焦于特定地點/區域的實地調查研究。其中,至今仍時常被研究城市社區的學者引用的是佐爾鮑(Zorbaugh)的《黃金海岸與貧民窟》[20]。與此相關的一條研究脈絡是關于青少年犯罪行為的地理描繪,帕克從一系列經驗研究結果中,得出這一行為與城市不同地區的成長發展過程緊密相關[21](P96-108)。這些研究直接開創了一直持續至今的關于芝加哥城市“鄰裡效應”的研究。芝加哥學派的這一研究傳統在20世紀80年代,又進一步從青少年犯罪研究拓展到種族不平等、健康不平等等更廣闊的研究領域,赢得了更多的聲譽。這些研究集中的結論就是,以地域劃分的社區間的不平等顯示了超強的穩定性,并滲透到各種社會現象當中,産生了持久的鄰裡效應。
近期另有兩本社會學著作,均為芝加哥大學社會學系畢業生所寫,也清楚地繼承了上述芝加哥學派的田野工作傳統,艱辛地收集了詳盡的一手資料,生動地展示了城市生活中極其豐富多彩的另一面現實,深刻地揭示了城市中特定地點所能産生并容納的特定的社會關系與社會行為,完整地體現了列斐伏爾人與地點的社會空間辯證關系。當然,最終也成了城市社會學研究領域新的經典。
第一部是鄧奈爾的《人行道王國》。鄧奈爾的研究與懷特的《街角社會》非常相似,但在關注城市中無家可歸者的研究中,他通過深入紐約格林威治村的一個社區,與這些在社區中零星販賣書刊或從事其他工作的人一起生活,寫出了另一部描述城市街頭社會生活的經典著作《人行道王國》[22]。在鄧奈爾看來,街邊的人行道是這些無家可歸者賺取食品、錢物的地方,也是他們栖息的地方,更是他們相互交往的地方,是構成他們亞文化與亞社會結構不可或缺的空間地點因素。簡言之,街邊人行道是他們整個生活的全部。從這些無家可歸者與街邊人行道的關系,揭示了人與地點之間的關系是何等的密不可分。
從一定程度上講,鄧奈爾完整地繼承了芝加哥學派的傳統。這些無家可歸者沒有任何資源能夠在紐約這個大都市擁有自己的房屋,但是,他們在城市中能夠争取到一個社區裡的街邊人行道,并且将這裡“改造”成他們全部的生活空間。正如人類生态學家們所使用的生物學的類比,無家可歸者們在人行道邊找到了他們生存的生态位(niche)。或許他們無法在這個權利與金錢的世界中與其他人進行生猛的競争,但是他們能夠在沒人在意的公共空間的邊緣——街邊人行道——找到得以生存的空間。所以,在鄧奈爾的眼中,街邊人行道是這些無家可歸者的生态空間——生活、經濟、社會等所有活動的地點。而在這個意義上講,無家可歸者離不開街邊人行道,而街邊人行道也因為無家可歸者而變成超出了道路本身狹窄意義的“家園”。這二者在這裡完完整整地重合在一起無法分割了。所以,列斐伏爾及其後來的社會理論家所讨論的社會空間的概念也在這裡得到了清晰的體現。從某種意義上講,鄧奈爾的研究是最直接與完整的關于列斐伏爾社會空間概念的經驗研究。
鄧奈爾的研究也隐含着對現代都市無情的批判。城市的一個重要功用就是為人們提供更好的遠離風吹雨打的栖息地。但是,對于這些無家可歸者而言,城市的這一功用與他們至多隻是邊緣性的相關。城市與人們的關系是如此的緊密——正如前面提及的社會理論家所斷言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割。而人類生态學理論也斷言了不同的人群一定會占據與他們社會經濟關系相适應的生态位(niche)。鄧奈爾的研究也證實了這些理論所能預測的結果。但是,諷刺的是,鄧奈爾用來揭示這樣的關系的素材,是在現代社會中可能會招緻不屑與歧視的、沒有自己私人栖息地的無家可歸者所占據的街邊人行道!
第二部是文卡特斯的《城中城》。這是素德·文卡特斯根據自己與黑幫一起生活超過6年所得的田野筆記撰寫的[23]。在此書中,作者描述了自己因社會學調查來到著名的貧民窟——羅伯特·泰勒公寓區,在經曆了生死考驗後得到了當地黑幫大佬的信任,并開始了與黑幫團夥生活在一起的田野工作,由此通過日常經曆與所見所聞了解了黑人青年的日常生活、團夥組織、欺行霸市、社區暴力、毒品交易、幫派火拼以及與他人和政府代表的關系,勾勒出繁榮城市中生機勃勃但危險重重的地下生活的另一面。
在文卡斯特的著作中,地點是一個核心的概念。在田野工作的六年多時間裡,他是芝加哥大學的博士生,生活在海德公園安全的校園區——一面臨湖,三面被黑人區包圍;并且被嚴正警告走出安全區将是危險的。而他與黑幫團夥生活的泰勒公寓區域位于芝加哥中心城區往南的第35街與第47街之間著名的貧民窟裡。在這裡,大街兩旁充斥着門窗玻璃破碎的空置房屋,沒有多少行人或遊玩消費的人群,是荒廢的内城區域。而也正是在這樣的社區裡,文卡特斯所經曆的黑幫生活才可能運轉下去。事實上,在後來泰勒公寓拆遷之後,整個黑幫團夥的組織行為就難以為繼了,而曾經在大學畢業後擔任過公司銷售人員的那位黑幫大佬,也不得不放棄這樣的地下生活。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再也找不到一個距離繁華城市中心較近、交通便利并且社區破敗、适合從事地下黑幫團夥行為的地方了。
文卡斯特的研究不僅讓我們了解了城市中的某些特定區域生活着一些與主流社會制度、社會結構格格不入的一群人;同時,也是對光鮮亮麗的現代化都市的生動嘲諷。
四、對城市社會治理的啟示
城市是在特定的地點上由特定的人群所建設起來的,而城市所體現出來的就是人們與該特定地點的互動關系。在作為地點的城市中,人們還建構最為複雜的社會結構與社會制度,動員形成規模宏大影響深遠的社會行為,同時也生産出最為繁複多元的城市文化。所有的這些,也反過來影響着人們的生活以及他們生活的城市空間。因此,人與地點的關系不僅僅應當成為城市社會學研究中重要的出發點,也應該是理解城市裡人們日常生活與實施有效社會治理的重要考量因素。
(一)戀地情結與社會治理參與中的“搭便車”難題
社會治理的事務通常具有公共性。因此,在動員社區成員參與的過程中往往要面對“搭便車”難題:很多公共事務的參與人員并不多,實際事務的推進時常面臨人力不足的問題。
事實上,人們對于地點的關系之中摻雜着濃郁的個人情愫,所以才有将這樣的聯結用一個生造的詞彙“戀地情結”表示出來[24](P136)。有的學者更進一步,将這些情愫具體地概括為四個方面:個人身份認同感、社區歸屬感、過去與将來的時間感以及在家裡的感覺[3](P16-19)。從這個理論意義上講,人們對于自身社區的事務應當非常關注,并在各種事務的推進中投入更多熱情,有着積極的參與。
但是,我們也應當發現,人與地點之間的關系包含了太多内容,因此不同的人對于不同社區事務的事實關注與潛在投入都不盡相同。所以,在動員社區成員參與公共事務的過程中,應當充分利用人地關系中的緊密聯結紐帶,更明确地了解區分社區成員對于特定事務關注度的優先層級差異,分事務、分層級地動員參與意願更強的社區成員,精準動員骨幹成員參與其優先關注的事務中[25](P73-78)。隻有這樣有效利用了人地關系的社會治理措施才有可能克服“搭便車”的難題。
(二)人地關系與城市治理中的區域劃分
當前的城市社會治理通常以居住社區來劃分。這至少可能帶來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各個社區變成了相對獨立的孤島,社區外以及社區間共有問題的協調與治理變得無人參與;二是除了關注社區内的事務以外,另有一些與本社區居民相關的事務則因為治理區域的限制,無法納入相應的社區治理過程。
因此,城市社區治理區域的劃分不應當以行政歸屬的便利為原則,而應從人地關系的角度出發,從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其他活動的完整區域出發來劃分。這樣的居民生活與活動覆蓋的範圍,對居民而言有着内在的聯結;相反,如果使用居住區域及行政歸屬的方式劃分治理區域,則将這樣的内在聯結生硬地割裂開了。順應居民生活與活動完整區域的社會治理動員與參與,也将更完整和合理。
更具體而言,對于某個社區公共事務的社會治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到除了居住社區之外,周圍鄰近居民的商業活動、日常娛樂活動、鍛煉活動甚至停車等相關的區域都應當納入該居民群體整體的社會治理範圍之中。這是因為,這些區域都與社區居民的自身生活密切相關,能夠輕易地轉化形成與更多居民相關的公共事務。
(三)有機城市文化與城市街邊的治理
在當前的城市治理中,有關城市環境與整潔街道的治理一直是一個困難且充滿争議的問題,有時甚至可能演變成社會輿情事件。一方面,放開搞活城市街邊活動,則有無序的活動擾亂城市環境、導緻城市街道髒亂的風險;另一方面,嚴格管理則又有可能扼殺城市活力,使城市生活變得了無生趣。
城市是人們聚居、生産生活的地方。從這個意義上講,人們所期望的城市街邊,既要整潔優美,也要充滿生活氣息。這兩方面的需求都應該得到滿足。也許,整潔的城市街道能夠讓行走生活在其中的很多人賞心悅目、心情愉快;但是,另一些人則可能從淩亂的廣場舞活動或是街邊小攤中找到生活氣息與内心聯結。事實上,對于某些特定群體來講,後者不僅僅是生活氣息、城市煙火氣以及社區歸屬感的問題,甚至可能是他們從中尋找生存機會的問題。
因此,從不同群體的人地關系以及城市文化的角度來講,更好的應對方法可能是,分出特定的區域街區,滿足不同的需求;同時,針對不同的區域,給出更有針對性與精準的治理方案。舉例而言,将更能增加街邊活力的各種活動劃到特定的街區,同時給出更有針對性的服務管理措施,确保增加有機城市文化的同時,還能夠大體保持城市環境的整潔與有序。
(四)特定社會群體、城市亞文化與城市的空間治理
在城市治理中,通常會遇到特定社會群體居住的特定城市區域,具有鮮明的空間特征。這樣的空間地點可能是亂象叢生的城中村,可能是基礎設施落後的老街區,也可能是外地移民聚集的外來群體社區,還可能是單位已經不複存在的、相對封閉并處于衰落中的大院等。或許,從城市現代化的角度來講,這些空間地點都應該面臨拆遷改建。但是事實證明,一旦啟動這樣的程序,又必然帶來一系列的利益沖突,形成更大的社會矛盾,有時甚至可能會産生具有較大負面影響的社會事件。
從人與地點的關系出發,将城市看作大量人群聚集的地點,人群的主要特征就是異質性較高。因此,不同的群體有着不同的亞文化特征,與這些亞文化相對應的則是城市空間相應的劃分。特定的城市空間對應着特定的人群及其群體文化,而正是這樣的人群與亞文化的差異,才推動着城市豐富多彩的生活與生産。因此,面臨這樣的多種群體、多種文化、多種問題的複雜局面時,不應采用大拆大建的城建計劃,而應當在維護原有的多樣性與亞文化特質的基礎上,加以改造使之能适應現代城市的生活方式。
當然,這其中的改造需要更多的耐心與創意,這也正是城市演化過程中最為可貴的品質。這樣的城市治理才可能是更包容、更開放,同時也是更有活力、更具創新性的社會治理。
王天夫:beat365社會學系教授
來源:《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