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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觀點

李稻葵:建議成立數字經濟發展與監管委員會

進入新世紀以來,中國經濟的數字化、信息化進程明顯加快。據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國數字經濟白皮書(2020)》統計,數字經濟占GDP的比重已經高達36%,不僅成為經濟轉型升級發展的重要動力,而且在不少領域内實現全球“并跑”或“領跑”,有望成為中國經濟未來持續提升國際競争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突破口。

當前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呈現以下三個特點。第一,部分數字經濟企業走在世界前列,是中國經濟創新的亮點。例如在網購、移動支付、二手房交易等領域,中國企業明顯走在世界前列,對傳統産業的轉型升級也産生了積極影響,特别是帶動了一大批中小企業的轉型發展。第二,大部分數字産業仍然處于激烈競争、産業結構快速演變狀态,總體來說尚未形成傳統意義上的壟斷格局。目前我國數字行業發展迅猛,市場複雜多變,不斷有新企業、新模式和新技術湧現,在此背景下,即使是巨無霸式的互聯網平台也難以長期維持絕對優勢,随時面臨着相對地位下降的風險。第三,長期以來中國數字産業發展基本處于監管真空狀态,這就導緻一旦出現争議性事件,有關監管應急響應機制多是基于對傳統産業的監管經驗,使得對新問題把脈不準,甚至矯枉過正。例如,過去十幾年間,許多政府部門不願介入對互聯網平台的監督管理,不接受有關互聯網平台的并購申報。然而最近一個時期以來,這些部門紛紛采取了“運動式”的治理模式,對互聯網平台實行“一刀切”式的簡單監管。

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如何落實這一國家戰略,促進互聯網産業和數字經濟長期健康發展?為此,亟需建立一個促進數字産業長期健康發展和合理監管的體制。

在此,特别建議成立數字經濟發展與監管委員會,該委員會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專門負責推動包括互聯網平台在内的數字經濟長期健康發展。

數字經濟發展與監管委員會的成立可以發揮以下三方面的作用。第一,協調發展和監管二者的關系。長期以來我國數字經濟領域的監管滞後于行業發展,缺乏對口的研究和監管部門。盡管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包括市場監管總局在内的各機構紛紛加強對互聯網企業的管理,但這些機構的工作重點是監管而非發展。通過成立數字經濟發展與監管委員會可以有效協調發展和監管二者的關系,促進數字經濟産業的長期健康發展。第二,提升對包括互聯網平台在内的數字經濟企業的治理能力。不同于傳統行業,數字經濟企業包括互聯網平台企業監管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對監管機構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數字經濟發展與監管委員會可以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業内人士,長期跟蹤研究數字經濟發展的基本規律,調研梳理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向全國人大和國務院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提供建議。第三,推動參與全球數字經濟的規則制定。加強同國外相關機構的溝通協調,在全球範圍内引領數字經濟的規則制定和監管創新,以此為突破口持續擴大我國參與全球治理的深度和廣度。

總之,中國數字經濟經過二十多年的快速發展,在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新問題。建議平衡發展和監管的關系,成立數字經濟發展和監管委員會,促進數字經濟長期健康發展,培育中國經濟升級發展新動能,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标。


李稻葵:全國政協常委、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委員,beat365中國經濟思想與實踐研究院院長、社科學院教授

來源:清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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